据港交所文件显示,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港交所提交上市申请书。联席保荐人为高盛、华泰国际、摩根大通。
此前,顺丰控股发布公告,计划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(H 股)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。
当时,顺丰控股称,将充分考虑现有股东的利益和境内外资本市场的情况,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(即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或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)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并上市。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(H 股), 均为普通股;以人民币标明面值,以外币认购,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。
在符合香港联交所要求的最低发行比例、最低流通比例的规定或要求的前提下,结合公司自身资金需求 / 未来业务发展的资本需求,本次发行的 H 股股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0%(超额配售权行使前),并授予整体协调人不超过前述发行的 H 股股数15% 的超额配售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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