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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公司未经许可向用户提供AI换脸模版 被判侵权并赔偿1000元 2023-07-21 17:54:49

据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消息,最近,AI技术越来越受到关注,其中“AI孙燕姿”、“AI王菲”等AI音乐人的出现更是引起了一波热潮。然而,随着AI技术的不断发展,也出现了一些不法分子利用AI技术进行伪造、欺诈等违法行为。

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近期发现,一些人利用AI换脸拟声技术进行不法行为,例如伪造不雅视频、进行诈骗等。这些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,也会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。

针对这种情况,通州法院通过典型案例提醒公众要提高维权和反诈意识,避免成为不法分子的受害者。

其中一起案例是某公司未经陈某许可,利用AI技术将其发布在社交平台上的多个唯美视频作为视频模板,供软件用户进行面部替换。陈某发现后提起诉讼,最终法院认定某公司侵犯了陈某的肖像权,并判令其删除相关视频,并赔偿陈某1000元。

法院调研发现,这种AI换脸拟声技术用于商业盈利时极易引发肖像权、姓名权等人格权纠纷,一些商家经常在未经当事人许可和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换脸、换声操作,以此获利。这种行为属于侵权行为,如果遇到类似情况,公众要有主动维权意识,搜集证据并积极运用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
法官介绍,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、身体权、健康权、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、隐私权等权利。自然人享有肖像权,有权依法制作、使用、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。肖像是通过影像、雕塑、绘画等方式,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、污损,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。未经肖像权人同意,不得制作、使用、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,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未经肖像权人同意,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、复制、发行、出租、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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